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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专职律师20余名,并有多位高等院校的教授、博士鼎力加盟。通过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事务所形成了专业化分工及定向的业务工作部门;所涉及业务范围全面,主要专业领域有: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破产兼并与重组、企业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等诸多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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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以始终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为宗旨,基于对客户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而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客户的权益,并由此在各个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团队作业模式,有效的控制了业务质量并形成了资源共享机制;以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为目标,我们与客户始终保持紧密有效的沟通,不断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同时,我们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建设性、可行的相关商务方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行业优势,整合各方法律资源为客户所用;目前,黄河律师事务所已经和甘肃行政学院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等多家机构联盟,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黄河将坚持不懈地积极探索中国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团队化和专业化的建设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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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31-8881345  13919004900                
传真: 0931-8881345
邮编: 730010
邮箱: 24719775@qq.com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2号广宇风情苑B塔04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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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勤谨守正”这八个字全面概括了黄河律师事务所的立所宗旨、行为准则和职业素养  。

      “厚德”一词出自《易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一句。可以阐释为:“君子应该不断进取、强壮自己,才能面对以不可抗拒的运行法则影响世界的强有力的苍天;效法宽广深厚承载万物的大地,君子要用宽广的胸怀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造福人世。”厚德,厚其德才能载其物,德愈厚则愈能承载万物。德,是需要不断修炼和增益的,德立而后道随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厚德放在首位。厚德,是黄河的立所之本。
      “明法”,是以正身为前提的。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自己身正,才能做到尊重事实,严明执法;只有“正身明法”,才能“抑齐豪强,存恤孤独” (《晋书·元帝纪》),因为说到底,“法者非必治,治者其人也。”(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九)所以法律人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才能,“因为政治太经常地介入法律运作包括客户的业务”, “一种职业性政治敏感和经验积累”是律师正身所不可或缺的素养。(冯象《木腿正义》)
      “勤谨” ,从事任何工作,“勤”是从业的基本素质,但做律师这个行业,“勤”还有“殷勤”之意,即应当情意恳切地为客户服务。“谨”,就是“谨言慎行”,“言必虑其所终,行必稽其所敝”(《礼记·缁衣》),作为律师尤其要做到“谨于言而慎于行”。“勤谨”既是黄河律所对客户的服务态度,也是对客户负责的服务许诺。
      “守正”,坚持正道而行,依法从业,按着常规发展;但在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中,又不能固守常规,故步自封。我们主张既要“守正”,更要“出奇”;既要恪守正道,又要研究变通;既要尊重固有成规,又要突破固有思维。职业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在“守正”中不断创新,才可能在激烈的法律较量中战无不胜。
       “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宋书·谢灵运传论》)按照黄河所训治所,可以期待,总有一天会把我们处理的每个成功案例中铿锵言辞,铭刻在“钟鼎”、“石碑”之上,我黄河律师事务所崇高的义理必将直冲云天。

黄河律师杰出的业务能力不仅能体现在专业化分工下诸多业务领域的深度法律服务经验,还体现在黄河综合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的全方位支持上,黄河律师力争处于法律服务的最前沿。十余年来,黄河所取得的成绩已经在业界内赢得了较高的声誉和评价。黄河所采用现代的律师所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实行以合伙人会议为决策机构下的主任负责制,并实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下设公司综合业务等九个专业部门。各部门均由具有特定业务专长的执业律师组成,以确保客户获得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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