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的时代?我的“苏力时代”!
【学科分类】法理学
【出处】正义网——法律博客
【关键词】张明楷;苏力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2011年末正义网法律博客上“红尘的鱼”的一篇博文《刑法学界的权威与争鸣》,引发了一时关于法学界谁的的时代的争论。看到以后我联系到最近自己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权力与道理。人在社会是生活,谁都有自己的道理,谁也都有自己的权力——有钱难买我愿意,与此有一定想通之处。只是每个人权力与道理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力不同而已。有权力的人的话更有道理,有道理的人越容易有权力。张明楷教授,能有今天的权力——说话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比一般人甚至一般专家学者大,是因为他说的话曾经有道理,将来也可能有道理,并且是代表大多数人的道理。
司法实践不仅仅是从法律和事实到结论的过程,也有太多道理适用的空间,这里的道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共识——法律实践者的共识,法律实践者与普通民众的共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共识,司法实践中用“理论”或者“法学理论”来包装,对于这些共识有些司法实践中是自觉运用,有些是自发运用。作为有权力的学者,其职责就是提炼并逐渐统一共识,并且主要是现时代的共识。张明楷教授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所以在有些时候比如司法考试一些问题上,听他的不能算错——权力和道理的平衡点体现在他身上,这就是道理。但是需要明白,这只是一时的平衡,甚至仅仅是一刻、一个点、暂时的平衡,要保持这种平衡,需要张明楷教授自身的在共建共识方面不断努力。
还有一点,需要明白:这种平衡还有一定的主观性,是某些人认为的平衡,他没有到司法实践中去调查,司法考试由张明楷教授出题,并不意味着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工作者的人用的就是张明楷教授的理论,也不是案头上放着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本人常翻阅),司法实践中遇到问题时就以张明楷教授的观点为指导来解决甚至能解决。还有即便是想调查,也不太可能,每一个案子的解决,都会涉及到法律、事实、权力、道理、人情、关系等诸多环节和因素,很难弄清是否明确受到张明楷教授的影响。就本人来言,对于从事法律工作来讲,似乎不是张明楷的时代,而更多是苏力时代。
因为我书架上放着从《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到《法律与文学》——苏力出道以来到现在他的所有者著作,还重复阅读了他出道以来几乎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致辞、讲话,苏力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甚至表达问题的方式方法已内化为我的日常行为,曾经的学生、同学、如今的同事、领导多少人因为我这个桥梁知道了苏力,我从不阅读社会科学论文的妻子,因为我的极力推荐,竟然也认真阅读和研读了苏力:《“医疗上的知情同意与个人自由——从肖志军”拒签“事件”切入》那篇上万字的法学论文——其实也是她行业的论文。我常说“影响人一生的往往就是那么一两个人、一两本书(苏力:《我喜欢的几种书》),苏力算一个”,她常因此愤愤不平——因为她觉得她也算一个。尽管如此林林总总,但我说“更多是苏力时代”,也只不过是我基于某些客观因素的主观判断而已。因为苏力的法理专业,他身上所体现的平衡和影响没有张明楷教授那样具体和直接,有关他的争论还更多是在学界,但是却可能因此更是广泛而深远。
最后,如果在一定范围某些人的道理或者权力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就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打破这种平衡,有些时候,暂时保持某种平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是不管是怎样的平衡,也不管事谁的平衡,都不意味着不需要打破,至于是否需要打破、能够打破以及如何打破,这一个是看其他学者或者个人是否有足够的道理,一个是看其道理是否有足够的影响力。
简言之,现在是谁的时代,并不重要,关键是认清自己的角色和定位,用自己的道理或者张明楷或苏力及其他人的道理和自己的权力处理好手头的事情——这里的处理好有空间的维度也有时间的维度,并在这个过程中吸收他人的道理、积累自己的道理还有“权力”,或许在这个过程中,不经意间我们会打破某个人、某个点在某些方面权力与道理或道路与权力的平衡。
我这是愚民吗?我认为不是。 是启蒙吗?也不是,谁不知道这个道理! 我认为我只是在说一些客观存在的道理,在努力做好岗位工作的同时做好另外一个自己!
【作者简介】
王国勤,2004年在山西大学攻读法理学硕士。2007年大学毕业后,从事检察工作,从检到现在都一直在反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