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村民将租赁的闲置土地开发成养殖场,但合同还没有到期,村委会就带人悄悄地将养殖场推毁。3月25日,七里河区八里镇后五泉村三队的村民遭遇窝心事。而村委会表示,对方没有交租赁费事先违约,他们才推倒了养殖场。
村民:村干部骗我母亲退租金
后五泉村三队村民吴军告诉记者,1998年,他和后五泉村村委会签订了《后五泉村三队西山场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0年,从1998年11月1日到2028年11月1日。依据协议约定,他母亲于2011年9月向村委会缴纳了2006年至2011年的租金共计1524元,村委会也出具了收款凭证。
吴军的妹妹说:“2011年9月,村干部魏林武来到我家,当时家里只有我母亲一人。魏林武哄骗我母亲,声称收款凭证写错了,要收回去重新写一张。魏林武还拿出1524元交给我母亲,说让过两天再重新去交。几天后,我母亲拿着钱来到村委会交租金,可是村长叶怀金及村干部们却不收钱。我母亲先后多次去村委会缴纳租金,可是一直没人收。2012年4月,我母亲再去村委会交钱,村长叶怀金说’你们听说要占地了才来交钱,不收了’。2013年1月,村干部王有怀来到我家,当时我正在外地打工。王有怀说我家租用的那块地要占,村里决定给10万元的补偿,要我家人同意并让我尽快回家办理手续。我算了一笔账,10万元连前期的投入都不够。”
吴军的妹妹还告诉记者:“2013年春节,村长叶怀金指使下属企业的叶德龙找到我父亲,说村上决定给我家25万元的补偿,要求我家人同意。我父亲说25万元太少了,希望能赔30万元,我们吃点亏也就认了。我母亲就此事去村委会商量时,却遭到了叶怀金的威胁。自此,村上再没人与我家谈此事。”
吴军说,3月25日下午5时许,村干部魏林武来到他家,留下了一张纸条就走了。他母亲不识字,急忙去找孙子。半路上遇到邻居,邻居说:“你家的养殖场被推了,大门都看不到了。”母亲连忙打电话联系家人。3月26日,他从外地赶回来,发现村干部留给他家的是一份《关于吴军租赁后五泉村三队西山场违约的处理意见的决定》。该决定只是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内容完全不顾事实,称他自2006年起一直不缴纳场地租金,属于严重违约。这份出自3月25日上午村干部会议的决定称,一次性补偿他损失8万元,并于当天下午开始拆除养殖场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我们想不明白,既然要收回我们所租用的土地,怎么一直都没有一份正式的通知或者公告?就连送到我家的《处理意见的决定》,也是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复印件?”而当日下午5时许,在送达之前,村上的人就已经开始拆除围墙以及毁坏树木。
村委会:他们一直不交租金合同无效
3月28日,记者来到吴军家的养殖场看到,院子里的墙和杏树已经被推倒,通往养殖场的路也被挖掘机挖开。养殖场的房子里还住着人,里面的狗也还在,但村上就将养殖场推倒了。
随后,记者来到村委会。办公室徐主任告诉记者:“我们承认和吴军签订了30年的合同,但是吴军家人一直没有按时缴纳租赁费,这意味着他们违约在先,合同也就无效了。3月25日,我们去养殖场的时候里面没人,没法通知,所以就推倒了。这个地方的土地,给其他人每亩补偿10元,他们是外来户,补多了也不合适。我们也多次和吴军家人协商,但是没有达成一致,我们也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律师说法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的许大川律师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此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征用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吴军与村上签订的租赁协议应受法律保护,自1998年至今,吴军已开发利用该土地近14年,到目前仍未到期。村委会应当充分考虑到上述基本事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甘肃省土地补偿费标准予以及时合理补偿。